在南通市地方税务局全国文明单位授牌暨纳税人维权中心揭牌仪式上的讲话
徐锦辉
(2009年4月28日)
尊敬的黄书记,蓝市长,工商业界的各位朋友,纳税人代表,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近年来,南通市地税系统坚持以十七大精神为统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局“三个一流”工程建设的目标,始终坚持把精神文明创建融入税收工作各个方面,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立足于强化基础、不断超越,文明创建工作颇具特色、亮点频现、硕果累累,工作质效和队伍风貌取得了长足进步。
今年,南通市局机关和启东市局双双获得“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通州市局喜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南通市地税系统在精神文明创建领域中取得的新成绩,应该说,这份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凝聚着南通地税人的辛劳和汗水,也凝聚着南通市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省局党组向南通市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关心支持地税工作的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2009年,是地税事业发展进程中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关键一年,也是省局“三个一流”工程的深入推进之年。希望南通市局以文明创建的优异成绩为起点,以争创新一届全国文明单位为契机,秉承科学发展理念,抓实载体、拓展层面、完善机制、创新手段,推进文明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以管理文化力推全面创优、以文明创建谋划科学发展。等一会儿,黄书记还要作重要指示。现在,我先代表省局党组讲四点意见。
一是要放大文明创建的品牌效应。要巩固和保持地税机关文明创建的领先地位,进一步探索完善文明创建的新途径新方法,积极借助、充分挖潜社会和政府资源,有效放大其品牌效应,使之成为南通地税的标志性品牌。二是要全面提升文明创建层次。要在市局机关和启东市局创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基础上,加大先进典型的培育力度,确保全系统文明创建工作在增量上、空间上、层次上进一步拓展。三是要积极拓展文明创建领域。要深入开展十佳系列、最佳工作创意、最佳工作品牌等奖项的评定工作,积极拓展服务明星、廉政模范、护税卫士等形式多样的评选活动,进一步焕发南通地税工作各个领域的生机和活力。四是要充分发挥典型引路和模范引导作用。有效挖掘和着力推介系统内先进典型,切实加大先进典型、特色品牌和文明创建的奖励力度,积极组织开展先进典型巡回报告、展览等活动,努力营造“百舸争流、奋发赶超”的生动局面。
文明创建不仅要注重加强自身的队伍建设,更要使广大的纳税人得益受惠。为进一步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规范税务机关执法行为,提高地税系统的纳税服务水平,营造和谐的征纳关系,南通市局在精神文明创建与纳税服务工作的相互促进、协调发展方面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精心准备、科学定位、创新机制。今天,南通市纳税人维权中心正式成立了,成立这样一个机构,是南通市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真心诚意转变机关作风,为纳税人服务的一个重要举措,应该说,也是南通市局在文明创建征途中的又一新的里程碑。维权服务工作对税务机关而言,是新形势下的新课题,一要思想先行,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做好维权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法律明确赋予了纳税人享有知情权、要求保密权等权利,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是实现税收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是建设服务型地税机关的内在要求,更是实现征纳和谐,进而促进社会和谐的必要措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要科学定位,充分理顺维权服务工作的机制和体系。
首先要完善机构、理顺关系,为维权服务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要明确相关机构的职责分工和业务流程,正确处理好外设机构和内设机构的关系、处理好维权中心普通会员与税务机关干部的关系、处理好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关系。其次要创新机制、明确规范,为维权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制度支撑。要建立相应的纳税人参与机制、民主评议机制、监督机制等,以科学完善的机制和体系形成规范的约束性、平台的开放性、参与的广泛性和制度安排的持续性。再次要整合资源、加强协作,为维权服务工作营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要密切整合维权手段和资源,打造适应这一格局的权益维护平台。
三要深入调研、突出重点,确保维权服务工作开好头、起好步。要抓住纳税人维权工作的主要矛盾,边工作边探索边总结,做出几件实实在在的事,争取广大纳税人的信赖,快速打开工作局面。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不同纳税人群体,了解他们的愿望、困难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应对办法和工作措施。要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并实行纳税人维权联席会议制度,形成联动合作机制,妥善解决纳税人投诉的受理,构建起纳税人维权网络。
同志们,优化纳税服务的工作已全面启动,我们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发扬“三个一流”的精神,坚持以纳税人为本,全面打造服务型地税机关,使南通地税的文明创建再出新成果,依法治税再上新台阶,征纳环境再现新气象,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再创新业绩!
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