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地方税务局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是党内组织生活的一项基本制度,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融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寓一体的有效形式,各级党组织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把这项制度长期有效地坚持下去。
二、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目的,就是组织全体党员通过民主评议,表彰先进,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综合素质,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
三、民主评议党员通常每年进行一次,形成制度。
四、民主评议党员,应根据本单位党员特点和上级要求确定具体评议内容,其基本内容是: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是否忠实地执行党的决议,具有高度的组织纪律观念。
4、是否自觉维护全党工作大局,积极支持,勇于参与改革。
5、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艰苦奋斗,廉洁奉公。
6、是否立足本职工作岗位,勤奋工作,建功立业。
五、民主评议党员应在机关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进行,其基本程序是:
1、组织学习动员。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学习有关评议文件,对党员进行先进性的教育。统一思想认识,提出评议要求,引导广大党员以积极的姿态参加评议。
2、广泛征求意见。以支部为单位,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党外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认真进行疏理反馈。
3、自我回顾总结。根据评议要求,坚持一分为二,实事求是进行回顾总结。
4、开展民主评议。召开党小组会。采取自评和党员互评方式,积极开展思想斗争,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按照党员10%比例初定优秀党员,提出不合格党员的人选。
5、组织调查审定。根据党小组初评意见,确定为不合格党员的,必须认真调查核实,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党委研究审批。
6、党委研究审批。机关党委对支部上报需作出组织处理的不合格党员,坚持集体讨论,逐一表决的原则,形成书面处理决定,及时批复支部。
7、处理总结表彰。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宣布机关党委处理决定,总结民主评议工作,对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奖励。
8、材料上报归档。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束后,支部应及时上报评议总结材料,认真做好有关材料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